埔里,為一群山環繞的盆地小鎮,地扼日月潭、合歡山、霧社風景線之要道。內除有鯉魚潭、台灣地理中心碑、打鐵街、中台襌寺等風景名勝外,由於氣候良好、水甘地沃,致使地產豐碩,酒、花、紙、漆等產業文化蓬勃發展,因而「小洛陽」之稱譽,亦深具旅遊價值。
埔里的好山好水,並以美酒(wine)、水(water)、氣候(weather)與美女(women)聞名,這「4個W」是埔里人最引以為傲的文化特色。
其中,就是因為埔里擁有最優質潔淨的「台灣第一水愛蘭甘泉水」,以及得天獨厚的氣候條件,再加上精湛的釀酒手藝(資深釀酒師),始能釀造出名聞中外的「埔里美酒」,與地方榮發展。
埔里酒廠創建於民國六年(西元一九一七年‧日據時期大正六年),原為民間設立之製酒株式會社。至民國十一年,由於日據時期專賣制度之實施,為台灣總督府收購,隸總督府專賣局「埔里出張所」。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經我國政府接收,迄民國三十五年一月間,政府改組,成立台灣省專賣局埔里辦事處,製酒業務仍隸屬於該處。民國三十六年,產銷業務劃分,工廠獨立,遂命名為台灣省專賣局酒業公司埔里分廠。同年七月又更名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第十一酒廠」迄民國四十六年二月一日奉命更名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埔里酒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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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922年[ 日大正天皇 嘉仁] 埔里出張所相片 |
自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依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本廠隨同台灣省酒公賣局,改隸中央事業主管機關財政部,為政府財政系統機構之一。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一日,由於面對同年一月一日起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台灣省菸酒專賣條例正式廢止,菸酒稅法、菸酒管理法同步實施,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改制為「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廠更名為「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埔里酒廠」。
本廠於光復初期,以製造糯米酒、米酒、太白酒、清酒為主,產量有限,僅銷埔里地區,迨至民國四十一年試製紹興酒成功,各方反應良好,乃增建廠房,擴充設備,從民國五十五年開始停止生產低級酒類,專一大量生產紹興酒。
經歷九十年歲月,本廠秉承「文化釀酒 藝術觀光」的傳承與經營理念,營造「紹興故鄉」在埔里生根發展,埔里酒廠不僅已經是屬於地方的一個活的產業文化,更已成為一個具有酒歷史內容的產業體,有著格外動人的酒香魅力。
近年來國人生活型態轉變,對休閒旅遊及增進知識的旅程有明顯需求,促使「產業旅遊」風氣大為興起。復因時代及產業結構變遷,傳統工廠逐漸褪下光環;而企業主基於產業文化傳承、增加收益或塑造企業形象等因素,有轉型經營的迫切需要,提供了「工業觀光」良好素材。
配合經濟部因應時代潮流需要,推動「觀光工廠輔導」相關計畫,協助具有產業文化或觀光教育價值的傳統工廠轉型為「觀光工廠」型態,本廠於一0二年取得經濟部工業局觀光工廠認證。讓原本具有特色的工廠更彰顯寓教於樂與觀光遊憩價值,使民眾能一窺「活體生產工廠」全貌,加深對產業知識與在地文化的認識,同時創造傳統產業第二春。身為台灣觀光工廠的先驅,也是觀光工廠中的傳奇,轉型觀光工廠也讓埔里酒廠從921震災後重新站穩腳步。
為使百年酒廠更上層樓,本公司於一0七年九月開始規劃埔里酒廠風華再現計畫,挹注經費改造埔里酒廠,迎接下一個百年風華,企盼消費者繼續支持、愛護,使本廠能繼續成長。風華再現工程完成後,展售中心旗艦館於一一0年二月八日重新開放,設置禮盒區、生技專櫃、貨架陳列區、促銷專區等,採開架式全新面貌營運,吸引遊客參訪,提供假日休憩景點好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