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酒廠創建於民國五年(大正五年),廠房大部分為木造建築,建地僅2,945坪,三十二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期,日本人為逃避美軍空襲,於阿里山麓二萬坪籌設分場,釀造清酒。然嘉義酒廠大部分建物及設備均遭轟炸受損,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後,由台灣省專賣局接收,積極修護。三十八年二萬坪分場因規模甚小,運輸困難予以撤銷。台灣光復之初,廠地有3.7334公頃,五十五年至七十二年間陸續接收、增購廠地至3.985公頃,並不斷更新或增加製酒設備。 五十六年由於高粱酒品質改良,銷量激增,原有生產設備不足,是年六月奉准擴建增產,五十九年九月擴建計畫完成,歷時三年又二個月,興辦機電及營繕工程達205 件,拆除舊有木造建築28棟(未拆除建物有:十三年十一月興建之中間試驗工場;十九年四月興建之鍋爐室、五金倉庫、再製酒工場及製麴工場;二十三年三月興建之包裝工場及二十六年三月興建之機械修理與木工室等七處),新建鋼筋混凝土及加強磚造廠房計有行政大樓、高粱酒第一、二工作場、高粱及小麥散裝倉庫、原料倉庫、成品倉庫等,總建築面積25,560平方公尺,動支經費新台幣一億七百萬元。 嘉義酒廠為因應地方政府都市發展及擴充產能,奉省政府核准分二期遷建於嘉義縣民雄工業區,第一期新建紹興酒工廠,於七十二年九月開工,七十四年十二月完工,第二期遷建高粱酒工廠,於七十九年七月動土,八十六年十一月落成。八十八年二月廿五日嘉義舊酒廠酒香飄飄八十三載,正式劃下句點。九十二年三月一日舊廠土地及廠房移轉國有財產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