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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1年從業職員及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考生反應事項說明

一、有關本公司111年從業職員及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考生反應事項,說明如下:

(一)資格條件疑義:

1.本公司111年度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甄試類別共34類組,其中僅從業職員「行銷企劃」類組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訪銷推廣」類組設有產業類別「快銷品(FMCG)產業」之資格條件,係本公司為提升市場佈局即戰力並強化銷售能力,考量現有人力結構,除學歷、工作經驗外,設定尋求曾任與本公司產業屬性相近,具實務工作經驗之選才標準,預期招攬具專業能力人員加入本公司通路經營管理工作。

2.依本公司111年度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簡章(下稱本公司簡章)重要時程表,本公司簡章於111年9月29日公告,並於111年10月3日補充前開甄試類別資格條件中「快銷品(FMCG)產業」之相關工作經驗認定說明,復於111年10月17日再補充說明,並無考生所敘有新舊簡章版本,且沒有臨時增加或修改資格條件之情事,又本公司簡章及補充說明係完成公告後始開放報名 (報名期間為111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尚有餘裕供考生確認及補充資料並衡酌是否報考。

(二)資格審查疑義:

1.本公司採先報名後審查之作法係為方便考生申請及準備相關證明文件,爰未要求於第一試(筆試)前即須提供,各類別資格條件所列學歷、工作經驗、專業證照、服務成績等資格僅要求於第二試前(112年2月11日(含)前)取得,惟應考人得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者,於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核驗通過後始可應試,並明訂於本公司簡章第22頁,考量本公司簡章已明訂且為維考生公平性,本年度仍依本公司簡章規定辦理。

2.茲有關考生反應第二試(口試)資格審查委託機構人員態度及希能於第一試(筆試)考前事先審查一節,未來本公司將虛心檢討並更為嚴謹妥為規劃,有特殊資格條件之審查程序將深入檢討改進後列入未來招募作業之參考。

二、本公司依法招募進用身心障礙者,且進用人數均符合法令規定,有關考生反應身心障礙人員仍須參加體能測驗一節,查本公司簡章,從業評價職位人員區分一般類組、原住民組及身心障礙組,依簡章第30-31頁,從業評價職位人員-一般類組及原住民組須進行第二試(體能測驗),身心障礙組人員毋須體能測驗。惟應考人如考量自身健康狀況選擇報考一般類組,則衡酌其公平性須依其報考類組之測驗規範參加體能測驗。

三、本公司各年度對外招募簡章各甄試類別其應考資格條件依用人單位業務需求訂定後公告,有關考生建議事項,將列入未來招募作業之參考,造成考生困擾,本公司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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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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